在中国办理“国际驾照”的广告越来越多,你如果想办一个,那就需要了解“国际驾照”究竟是什么,究竟谁有权签发国际驾照。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向消费者忠告:有关国际驾驶执照的广告可能是死胡同
中国汽车城网站特别向中国人说明:
国际驾照真相
上个世纪初,汽车开始成为重要的跨国交通工具。各个国家对交通规则、驾照管理有不同的要求,妨碍了国际间的运输交流。为了方便国际间的运输交流,联合国1923年、1943年、1949年和1968年制定了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对交通规则、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等制定了一系列统一要求,以方便驾驶员和车辆在各国间用统一的规则通行。
关于驾驶员资格的部分,《道路交通公约》规定各国承诺只有学习了交通规则和驾车技能的人才可以驾驶机动车辆,并用颁发驾驶执照的方式对此进行管理。同时,为了使一个国家的驾车人可以有条件地在另一个国家开车,《道路交通公约》还制定了一个办法,即由各缔约方政府授权其交通管理部门向准备出国旅行的本国驾照持有人签发一种证明,来向其他国家的交通管理机构证明该驾车人已经学习过交通规则和驾车技能,取得了驾车资格,拥有该国颁发的合法驾驶执照。这个证明文件在公约中被称作International
Driving Permit(IDP),中文翻译为成“国际汽车驾驶执照”或“国际驾驶执照”。
“国际驾照”同时用英文/法文/俄文/西班牙文/中文/日文/阿拉伯文等多种语言制作的,它起到驾驶员本国驾照的一份多语种官方证明件和翻译件的作用。这种“国际驾照”和驾车人的本国驾照同时使用就可以用来在其他缔约方境内临时驾车。
约180个国家签署了上述公约。还有一些其他未签字的国家承认国际驾照可以在其境内使用。在1968年公约中,又进一步规定,缔约方承认国外驾车人在其领土上可以使用驾车人的本国驾照加一份正式翻译件开车(如果驾照上使用的语言和该国官方语言相同,则不需要翻译件)。(1968年公约41条第2款)
联合国在公约中提出“国际驾照”的式样,以便各缔约方按照这一格式来制做统一样式的“国际驾照”。但是,联合国本身并没有权力签发IDP,更不可能授权某个“国际组织”来签发“国际驾照”。随着国际交往的进一步增加和旅游业对各国的重要性的增加,在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许多国家,都欢迎国外旅游者直接使用本国驾照在这些国家自己驾车旅游,于是,“国际驾照”的意义已经不大了。
事实上,各国的交通管理部门颁发国际驾照只收取很少的一点费用,如台湾持驾驶执照申请办理国际驾照仅需250元台币,香港持驾驶执照申请办理国际驾照80港币,美国持驾驶执照申请办理国际驾照为10美元,形形色色的“协会”和“俱乐部”以几十乃至上百美元的价格出售制作精美的“国际驾照”。
中国驾驶执照申请的国际驾照理应不被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各个缔约方承认。因为《道路交通公约》规定国际驾照必须是由驾驶员的本国政府授权的有关机构为驾驶员出具的证明,其他国家的机构无权出具这个证明。
由于中国政府还没有正式加入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中国驾照持有人向国外“机构”购买的国际驾照,理论上讲是没有法律效力,实际上,许多国家都接受国际驾照的使用。
忠告:没有任何一个“国际组织”有权签发国际驾照,包括联合国本身。在中国出售的国际驾照,理论上讲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实际上,许多国家都接受这种国际驾照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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