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警察
维护公交治安秩序 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公交车船上偷盗、扒窃以及恶性案件时有发生的情况将会得到遏 制。从99年元月1日起,武汉市公安公交民警将持《公交警务证》上 车船执法。 近年来,武汉市市内公交车船上的犯罪行为呈上升趋势,乘客强 烈呼吁公安机关加大执法和打击力度。经市公用局和市公安局公交分 局研究决定,从99年元月一日起启用《公交警务证》。该证属公安公 交民警在公交车船上执行任务的特殊证件,持证者乘车船时不再购买 车船票。《公交警务证》适用于武汉市公汽总公司、电车公司、轮渡 公司、通恒公司所有运营车船,以及出租汽车公司旅游专线车和全市 小公共汽车。 武汉市公用局召开专门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布署,要求驾乘人员 配合、支持公安公交民警上车执法工作,不得有碍公务。 市公安局公交分局政委张强国表示:公安公交民警将切实履行职 责,维护车船治安秩序,打击扒窃犯罪活动,保障乘客及驾乘人员人 身及财产安全。 |